明白過去自個兒常被情緒帶著走,想來現下是有些長進,明白對事不對人,要我承認不喜歡一個人是難事,可不喜歡一件事是比較簡單點。

 

    雖說如此,卻也得老實說有些人是真的不會想去親近。關於這點,可以說是個人觀點,無所謂偏見,就只是喜好罷了,只是自己清楚哪些人能認真說話,哪些人則不。 

    只是討厭的事情大多是因為某些人,累積久了也真的會變成是聽到這人名諱,便有厭惡感了。周一,一場與藝術家座談會後,跟一位比我年長的學弟「談論」他提出來的問題。說真的,是不喜歡──討論的地點與人都不對,說是要討論,說穿了也不過是想抱怨,或是突顯其理想、抱負。

     那些言語如同檸檬紅茶的矛盾,卻讓我自省,是否我自己也如他般的──白目?每個人看待體制的角度不同,但它的存在確實是為了解決某些問題,若是失其功能、過失大於其功效,這……才是需要討論的地方吧。

     可……提出問題的同時,是有想過如何解決問題,一味地認為問題是單方面所造成,其實也是過於武斷了。由此,該知道與他的一番談話,說穿了,我反省的是自己的想法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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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ed by KEATSLI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(0) Trackback(0) Hits(39)